为主播打赏数万元还能否要回?

ysctx3个月前 (03-05)以案说法47

●案情:秦某是某直播平台点歌房的男主播,颇有人气。王某在秦某直播间经常与其互动,慢慢建立起男女朋友关系。后秦某的人气逐渐下降,为帮助其增长点歌房业绩,王某在直播间为秦某付费点歌,累计充值8.9万元。2024年,双方因感情破裂结束恋爱关系,王某要求秦某返还其在直播间花费的款项。多番协商未果,王某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秦某返还点歌充值款。


  秦某辩称,王某自愿在歌房下单点歌,款项归歌房所在网络平台所有,其并非直接收款人,无须返还点歌费。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获益无法律依据。原告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在歌房充值点歌,系正常网络消费行为,王某应对其充值行为负责。同时,原告王某充值点歌,实质上是与直播平台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而秦某从歌房处获得的收入来自直播平台间的收益分成,与原告王某并无直接法律关系,秦某不构成不当得利。综上,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说法:近年来,网络直播发展迅速,网络主播这一职业吸引众多人投身其中。由于网络直播往往涉及带货、充值打赏等消费行为,相关经济纠纷也随之增多。


  用户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给主播充值打赏,此时用户与平台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系一种商业消费行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前提下,应认定充值打赏行为有效。本案中,王某为成年人,但是,未成年用户的充值打赏行为若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父母等监护人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无效;充值打赏者与主播发展为婚外恋人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主播,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赠予为无效。网络直播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用户在观看网络直播时,要警惕“温柔的陷阱”,理性消费。


  (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整理)


  《光明日报》(2025年02月08日 05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wlsvip.cn/?id=34

分享给朋友:

“为主播打赏数万元还能否要回?” 的相关文章

读大学,能否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呢?

 方某和吴某婚后育有女儿小尹。2017年,方某和吴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离婚后女儿由母亲吴某直接抚养,父亲方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女儿大学毕业时止。  此后,小尹跟随母亲生活,但方某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对此,小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其大学毕业时止。  江门新会法...

将捡到的手机“刷机” 需要担责吗?

日常生活中,时有遗失物品或捡到他人遗失物的情况出现。若对于遗失物处置不当,则可能产生纠纷。拾得人对遗失物能够随意处置吗?发现自己的遗失物损毁又该找谁赔偿?【案件回顾】小李在游戏厅内游玩时不慎遗落手机,返回寻找时,发现手机已被他人拿走。小李报警后公安调取监控发现,是老王拿走了手机。经民警与老王联系,老...

全国首例“职业闭店人”承担民事赔偿案解密

     帮商家卷款跑路,“职业闭店人”被判赔偿  全国首例“职业闭店人”承担民事赔偿案解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于今年2月10日起施行,相关条款直指“职业闭店”乱象。  近年来,在休闲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部分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机制欺诈、卷款跑路...

18岁女孩车祸离世,父亲称离婚后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拒分20万保险理赔款!判了

 刚满18岁的女儿发生车祸意外离世,为了20万元保险赔偿款,离异父母对簿公堂……2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四川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  2023年3月15日23时许,18岁的刘某雨在与朋友外出途中发生车祸,意外离世。刘某雨生前曾在某餐厅工作,公司为其在中国人...

租金逾期不交 且不归还手机法院判决支付买断款

王先生与蓝天公司达成租赁合同,约定王先生租赁蓝天公司提供的一部iPhone12ProMax手机,租赁期限1年,租金8079元。王先生在租赁期满前又续租7个月,月租金不变,但王先生逾期未付租金,亦未返还手机。后蓝天公司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5167.32元并赔偿违约金5050元。海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