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与某教育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残联”联动化解涉残疾人教育培训退款纠纷

深圳律师3个月前 (09-15)以案说法78

(一)基本案情

肢体残疾人董某为备考公务员,与某教育公司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支付培训费用6万元。合同约定:如学员在培训期间未被录取,该教育公司将一次性全额退还培训费用。董某未被录取后,某教育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双方就退款金额和退款时间产生争议。董某先后反映至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故董某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在立案过程中得知董某为残疾人,安排专人全流程引导,通过“登记+标记”制度,对该案及时进行标注并备注需求提示单。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建立的“总对总”机制,将该案委派北京市残联所属的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进行调解。

(二)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得知董某生活较为困难,对某教育公司拖延退款的行为情绪反应较为激烈。某教育公司虽愿意退款,但因公司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且难以直接与董某沟通。在此情况下,法官指导调解员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由残联调解员安抚董某情绪。调解员多年从事残疾人维权工作,善于与残疾人群体沟通,经过细致沟通,缓解其情绪。二是明确争议焦点,为调解奠定基础。双方的分歧点为退款金额和退款时间。董某认为,依照合同约定,某教育公司应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且应一次性退还。某教育公司表示,公司面临经营不善的状况,难以一次性全额退款,希望在金额和履行期限上给予让步。三是法官释法、调解员说情。法官向某教育公司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督促教育公司依约履行义务。调解员则向董某解释教育公司面临的实际困难。经过耐心工作,董某对某教育公司经营不善的状况表示理解,表示愿意放弃利息请求。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教育公司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当月月底前退还全部培训费,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残疾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其中一方当事人为肢体残疾人,案件中利益诉求与情感诉求交织。北京海淀法院在立案过程中得知董某为残疾人后,通过“登记+标记”制度,对案件进行标注,并备注需求提示单,第一时间为董某提供无障碍停车、坡道、安检、低位服务台等无障碍设施,并安排专人引导,实现残疾人诉讼无障碍,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依托“总对总”机制,邀请残联调解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残联调解员专业优势,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缓解当事人情绪,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同时,法院发挥指导调解职能,通过释明法律条款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从法律责任和经济成本角度权衡,积极配合调解。调解结束后,法院和残联共同进行案件回访、履行监督,确保纠纷实质化解,既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也推动了教育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与纠纷实质化解提供了有益经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wlsvip.cn/?id=131

分享给朋友:

“董某与某教育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残联”联动化解涉残疾人教育培训退款纠纷” 的相关文章

全国首例“职业闭店人”承担民事赔偿案解密

     帮商家卷款跑路,“职业闭店人”被判赔偿  全国首例“职业闭店人”承担民事赔偿案解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于今年2月10日起施行,相关条款直指“职业闭店”乱象。  近年来,在休闲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部分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机制欺诈、卷款跑路...

订婚后分手,彩礼欠条该如何认定?

订婚后分手,彩礼如何返还?改口费、日常支出是否应该归还?“彩礼”范围如何认定?近日,沛县法院栖山法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兼顾公平与人情作出判决,倡导“让彩礼归于礼,婚姻始于爱”。基本案情2023年10月,李某和王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4年1月,双方举行订婚仪式,但之后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醉酒后驾驶电动车发生单方事故死亡,酒局组织者、同饮人需担责吗?

基本案情2023年7月4日中午11时许,须某与被告陆某、蒋某、陈某及他人一起于常熟市某饭店吃饭,席间须某与多人均有饮酒。酒足饭饱后,须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离开饭店。直至下午13时39分许,须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失去控制与道路北侧的绿化树相撞。事故造成须某受伤,其经送医后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常熟市第一人民...

经人工智能技术处理的声音受声音权益保护的认定

经人工智能技术处理的声音受声音权益保护的认定

殷某桢诉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纠纷案——经人工智能技术处理的声音受声音权益保护的认定入库编号2025-07-2-474-001关键词 民事 人格权 声音保护 声音权益 AI生成声音 可识别性 利益衡量基本案情原告殷某桢系配音演员,2023年5月,殷某桢发现他人利用其配音制作的...

孤寡老人因事故去世 外甥可主张赔偿

基本案情王某某系“五保户”,无配偶、子女,父母和姐姐已经去世,姐姐有两个儿子权甲和权乙。2023年6月21日,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李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 ——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腐败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石某玉系某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公司)工作人员,负责产品设计、客户需求挖掘、合作方案推进等工作。2014至2019年,石某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引入乙公司与某网络公司合作开展虚拟币奖励业务,非法收受乙公司给予的财物共计608万元。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