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某展馆侵权责任纠纷调解案 ——多元协同化解涉残疾人意外受伤侵权责任纠纷

深圳律师3个月前 (09-15)以案说法96

(一)基本案情

陈某系听力残疾人。2024年4月2日,陈某持残疾人证进入浙江省温州市某展馆游玩,在通过充气软梯攀爬模型飞机拍照过程中,身体重心失控翻跌。展馆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陈某颈部受伤。后陈某与某展馆就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承担和法律责任划分等问题产生分歧,拟诉至法院解决。温州市鹿城区残联在走访对接中排摸到本案线索后,按照涉残纠纷“前端主动发现+中端多元调解+后端司法保障”原则,先与双方进行初步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依托“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及时将纠纷线索转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二)调解过程及结果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同残联组建“复合型调解团”,合力化解纠纷。残联选派懂法、热心的残联工作人员作为陈某的诉讼权益代表人,全程跟踪调解进程,及时向陈某传递案件进展、法律意见,帮助其发声;属地街道社工团队则为陈某提供陪同服务,同步开展心理干预与现场引导,缓解其诉讼压力。律师调解员在法院指导下及时梳理确定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展馆作为经营者,馆内设施的设计、维护及现场管理是否存在缺陷,对听力残疾的游客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陈某在事故中自身是否存在激进冒险或者重大过失等过错。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律师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明确责任划分和相应的损害赔偿比例,最终促成双方成功调解。

经充分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展馆一次性赔偿陈某补助金6000元,某展馆当场履行完毕。陈某及其家属对法院和残联的工作表示认可与感谢。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残疾人意外受伤侵权责任纠纷。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和残联通过“全周期管理、多维度协同”的司法助残服务体系,高效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残联依托三级组织网络,积极走访了解残疾人维权需求,对在走访对接中摸排到的案件线索,及时开展化解工作。另一方面,对于自行难以化解的纠纷线索,及时请求法院指导调解,并组建由法院、残联、社工团队、律师调解员共同参加的“复合型调解团”,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促推纠纷实质化解。结案后,残联、属地街道网格员等前往陈某家中进行案后回访,了解其后续恢复情况,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真正做到解“法结”更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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